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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参保群众的门诊医疗需求,安徽省医保局日前下发《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的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安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增加4种,22种疾病认定标准得以优化。
据介绍,根据参保群众需求,在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4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分别是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新增这4种疾病,执行统一的认定标准、门诊药品目录及基本医保报销限额。参保患者经认定符合病种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
同时,结合临床诊疗技术发展、便民服务需求等,对前期已纳入门诊慢特病的22种疾病,优化、简化病种认定标准,方便参保群众申请及认定。分别是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肺动脉高压、特发性肺纤维化、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肝病、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脑卒中、银屑病、重度特应性皮炎、慢性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生长激素缺乏症、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器官移植术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白血病。
安徽省医保局表示,该通知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省医保中心、省医保信息中心及时更新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药品信息数据库,并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方便参保群众办理慢特病认定,及时获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