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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31日电(记者陈慧娟)近年来,未成年人在直播中高额打赏、游戏中高额充值的新闻屡见报端;不法分子借网恋网聊、童星招募、校园借贷等名义,实施“隔空猥亵”和诈骗等新类型犯罪层出不穷;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导致形成不健康价值观,甚至盲目跟风、走向违法犯罪。在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的形势下,如何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引人关注。
5月31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情况,并发布6个典型案例。
会上发布,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
“除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外,检察机关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全面综合保护网络空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对遭受网络侵害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及时开展综合救助保护,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同步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救助、损失追回、生活帮扶、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早摆脱阴影、走出困境,回归正常快乐的学习和生活。
针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民事权益受损多发易发但维权困难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督促监护维权、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未成年人在网络消费、网络直播、游戏陪练等场景中超越其年龄和智力高额消费、高额打赏、高额充值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遭受网络侵扰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支持提起侵权诉讼、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等方式,实现对未成年人人格权利的有效保护。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