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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带队到我市检察机关,调研普通犯罪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参加调研。
调研组指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的各项理念和部署,有很强的创新精神,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成效显著,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有力,普通犯罪检察工作整体上呈现高质量平稳发展趋势。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非羁押诉讼工作体系借助数字化、信息化科技手段,多角度、全方位、系统化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希望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方面探索出更成熟的经验。
调研组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要求,把实现公平公正作为案件办理的核心追求,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通过能动司法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一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方面,要尊重司法规律,严格依法开展,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方面,要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三是在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方面,山西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良好,做到了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要持续稳定向前推进;在定位上,要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兼顾起来,互为支撑保障,推动办公室工作高质量发展。
其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到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实地调研,查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永济市人民检察院、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普通犯罪检察工作汇报,并进行了交流。